2020年辽宁省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细则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7月2日印发《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辽人社发〔2020〕14号),从2020年1月1日起,对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为2019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惠及全省800余万退休人员。
2020年是辽宁省连续第16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第5年同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此次调整,我省按照国家确定的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继续采取了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调整办法和标准具体为:定额调整,仍按照退休时间先后划分为5档。挂钩调整,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等折算年限,下同)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再按照本人2019年12月领取的统筹内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0.8%增加基本养老金。
另外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基础上,对下列群体进行倾斜调整:
1. 2019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
2. 符合国家规定范围内的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3. 调整基本养老金后,月基本养老金不足2500元的退休(职)人员,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调整后的月基本养老金最高增加到2500元。
4.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增加基本养老金,在和其他条件相同的退休人员同办法、同标准调整后,统筹项目内养老金总额低于调整后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标准。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关心和关怀,直接关系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地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在2020年7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不得发生新的拖欠。
官方链接:http://rst.ln.gov.cn/zxzx/gsgg/202007/t20200703_3900056.html
其他文章
- 无锡汽车票网上订票流程
- 津港市是哪个省
- 广州中考时间2021具体时间表
- 郑州五一限号安排
- 北京冬奥会志愿者招募要求
- 2022年度国考成绩查询入口+查询时间
- 上海怎么查社保缴费记录
- 乐山大佛到成都多少公里?
- 甬行码是什么
- 广州地铁线路图高清下载入口
- 进出京规定汇总(持续更新)
- 沪指哪个省
- 北京永定门长途汽车站电话
- 广州大学松田学院在哪里
- 深圳工商局客服电话
- 西安大唐芙蓉园要门票吗
- 菏泽人事网入口
- 天津属于哪个省份的城市
- 苏州人事网入口
- 莫斯科飞北京多长时间
- 陕西身份证开头
- 台湾海峡有多宽
- 西安是哪个省的
- 京津冀是指哪三个城市
- 430424开头的身份证是哪里的
- 西安雁塔区身份证开头前六位数是多少
- 苏州安全教育平台登录入口(APP+官网)
- 上海有哪些区 有几个区
- 18位身份证号码的含义是什么?
- 身份证的长度是多少